本报北京12月8日电: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纪委、国家监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治合作社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彭小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立案调查。
经查,彭小春丧失理想信念,背离初心使命,未尽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抗拒组织审查。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接受宴会、旅行安排。未按要求报告个人事项,在组织讨论中未如实解释问题的。非法收受的礼物或礼物、非法拥有的行为列入不列名清单编辑公司。他贪婪,从事金钱、权力交易,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包、货款分配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大量财物。
彭小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,属严重违纪违法行为,涉嫌受贿罪。即使十八大之后,也没有任何限制或暂停。其性质严重,后果严重,应严肃对待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行政处罚法》等有关规定,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将讨论并报备后经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对彭小春缓刑并免职。党员。您的福利将根据规定取消。取消其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。他将失去应有的惩罚和非法所得。您涉嫌犯罪的事项将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处理,相关资产也将被移送。
《人民日报》(2025年12月9日第6页)
(编辑:赵新月、袁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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